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的申报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2017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工程建设管理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15号
邮编:010060
电话及传真:0471-6944780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审查结果公示汇总表.xls
2017年11月29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