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建〔2017〕12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33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通知-2017112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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