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
驻建【2017】348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住建厅等12个部门(豫人社明电【2017】27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7】3号)文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在建工程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党的十九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与落实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政治意识,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一项改善民生的政治任务,统筹协调,根本解决。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站位、自我加压,落实责任,确保今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较去年有明显好转,治欠保支长效制度进一步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国家近期将在北京举办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我省将与国家同步,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工地、城市广场等地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密切关注舆情,注重宣传引导,向社会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做法和成效,曝光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社会舆论,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力度,治理欠薪。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欠薪讨薪问题及时在当地化解处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大案(事)件处理力度,对举报投诉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欠薪案件,快办快结,限时清零;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坚决杜绝政府投资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部门协同,联合惩戒。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将严重欠薪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五、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单位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2017年度全省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情况自查表”报驻马店市清欠办(电子邮箱:zmdsqqb@163.com)。
六、投诉举报电话。
驻马店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2883723
驻马店市驿城区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2828558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2608830
驻马店市清欠办举报投诉电话:2616509
2017年11月28日
2017年度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
支付履约情况自查表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1、施工许可证编号 工程建设地址
2、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3、施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4、监理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5、劳务分包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6、专业分包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7、资金来源 开竣工时间
8、工程合同价 合同备案时间
9、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工程合同履约自查情况
1、合同是否备案:
工程总包合同 工程分包(专业、劳务)合同
2、价款支付情况:
合同约定目前应付工程款 (万元)已支付工程款 (万元)
应付专业分包工程款 (万元)已支付专业分包工程款 (万元)
应付劳务款及农民工工资 (万元)已支付劳务款及农民工工资 (万元)
3、自查结论:
4、自查时间:
备注: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宣 传 标 语
1、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3、支付工资要诚信,按时足额是原则。
4、维护农民工权益,是各级工会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
5、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拖欠工资要清偿,民工权益要保障。
7、推动劳动维权,提高民工素质;推广职业健康,实现民工自主。
8、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
9、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真诚解决农民工问题。
10、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法律制裁力度,依法查处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11、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2、充分发挥劳动监察作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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