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延安建设网 2017-12-01 16:51:11

延市住建政发〔2017〕128号

各县区住建局、新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减少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陕建质发〔2017〕34号)要求,市局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7日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省市关于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城乡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强化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增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基础,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薄弱问题,将全市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检查方式

市级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内容见附件1、2,检查数量为市直检查项目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20%,县区检查项目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30%。全年拟安排综合检查2次,每次覆盖13个县区、新区、高新区及市直项目,分别于6月、10月开展,采取随机抽取受检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拟于3月-11月开展,对象为重点监控地区、重点监控企业、重点监控项目;随机巡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采取“扫马路”方式确定检查项目。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及时、公开通报。

四、检查范围、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

检查范围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中以公共建筑工程和高层建筑为主,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移民搬迁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为主。检查对象为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商混企业。

(二)综合检查内容

1.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履行(含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化)情况;

2.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情况;

3.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5.在建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

6.检测机构和商混企业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执行技术标准、规范情况。

(三)专项检查内容

1.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重点检查企业和项目专项治理技术措施落实、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各地责任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

2.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检测委托、施工单位取样计划执行和监理单位见证送样情况,建筑材料、地基基础检测数据采集、不合格检测结果上报情况。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重点检查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及脚手架、钢结构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情况。

4.建筑扬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现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16条措施和六个100%,确保车辆冲洗设备100%使用。

5.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及其承担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管人员管理。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安管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是否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按属地和层级监管原则,根据市局年度工作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计划安排、重点内容和实施步骤。认真组织区域检查,布置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全数自查。要保证检查工作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同时,要做好检查数据统计分析,查找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分别于6月、10月下旬向市局上报当地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二)推行随机抽查。市级综合检查将直接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受检项目,从市质量、安全、检测专家库中按照专业对口、属地回避的原则随机抽取检查专家。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实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年度检查方式、频次和比例,对质量、安全、检测三个业务口的抽查频次不少于2次,抽查数量不低于市局工作要求,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应做到全覆盖。

(三)严格监督执法。市级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向责任单位提出反馈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执法建议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约谈企业或机构负责人。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并按规定实行不良记录和公示。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doc;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用表.doc。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