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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2-04 15:34:31

六盘水住建通〔2017〕503号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将在全国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具体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些年,全市各地有部分项目特别是采取BT等模式投资建设的项目,由于资金不落实,出现不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新情况、新问题等情况。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把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措施,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和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进一步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排查

(一)排查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

(二)排查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所有在建的和近两年竣工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

(三)排查内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含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计划支付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引起群体性事件的风险等情况。

(四)排查要求: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政辖区所有项目的排查,做到监管项目全覆盖;建筑业企业负责本企业所承接项目的排查,做到承接的总包、分包工程项目全覆盖。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外公布排查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安排专人负责。同时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五)排查整治及执法检查阶段:2017年12月15日—2018年春节。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行为的监督管理,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及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建筑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用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各用工企业都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对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用工企业和管理单位的责任并及时上报。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和部门联动执法,对拖欠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加强与信访、公安、人社、交通、水利、银行等部门协作,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保持对建设劳动用工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企业还款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落实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支付保障金制度,对举报投诉或专项排查中发现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责令企业依法及时支付所欠的工资。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起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要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告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惩戒。

五、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平台应用,提升监管效能,形成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效机制

充分利用省建筑业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与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实现各方从业主体建筑市场及施工现场行为的两场联动;进一步完善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功能,对劳务人员身份信息、持证上岗、从业经历记录、现场考勤和工资发放等管理信息数据自动化采集,并实时采集上传与银行工资发放系统连接,对工地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实时监管,有效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形成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效机制。

六、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落实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保持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信息报送制度的规定,对本地区、本单位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发生的群体性、恶性事件,及时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对因欠薪问题引起的群体性或极端事件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妥善处置。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下文之日起每星期四下午5:00前上报各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并于2018年1月28日前报2017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到我局建管站。(联系人:辛永莉,黄刚;联系电话:8694013,8322926;电子邮箱:2594033988@qq.com)

附件:1.六盘水住建通〔2017〕503号附件1.pdf

2.六盘水住建通〔2017〕503号附件2.pdf

3.六盘水住建通〔2017〕503号附件3.doc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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