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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转发区安委办《关于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2-04 15:51:03

万州建管〔2017〕119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区安委办《关于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万州安委办〔2017〕174号)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两防”措施,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切实做好危险源研判、管控和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改,摸清隐患,明确等级,建立台账,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治“五定”要求实施动态管理、全程跟踪、逐条销号。区安管站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按时将督查情况报送区安委办。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12月1日

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做好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万州安委办〔2017〕174号

江南新区管委会,渝东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市政府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成员单位(扩大)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7〕87号)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现将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做好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区安全生产战线上全体同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市第五次党代会、高温汛期、国庆中秋、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保障的胜利,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但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10月安全事故情况分析看,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不容忽视;冬季雨雪、凝冻、大雾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是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年底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往往赶工期、抢进度、追指标、增效益,极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一些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加之年终岁尾,人流、物流相对集中,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压力明显加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认真总结吸取过往经验和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高度重视,严肃紧张,增强责任感,切实抓好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守好这一重要节点,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迎接2017年安全生产国考、市考和全区考核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当前工作就是要打好“保卫战”,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保持十九大期间的工作状态,紧紧咬住目标任务不放松,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一)加强风险研判,确保心中有数。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研判,全面掌握岁末年初安全风险。对研判出的重大、较大风险,要形成清单心中有数,要制定专门的管控方案,落实管控责任人、措施、资金以及应急预案。要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失控风险和导致风险失控的因素的排查治理,确保重大、较大风险不失控。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环节部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把责任落实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牛鼻子”,扎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期安全监管。

道路交通。针对我区道路交通形势,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强化检查,尽最大可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数。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管理、气象等部门要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预报预警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遇有极端恶劣天气时,加大对辖区高速公路、国省县道、旅游线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和重要通行时段的巡逻监控,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保障交通安全。严查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校车驾驶人资格准入,强化客运车辆日常例检、进出站检查等制度,做好动态监管。进一步发挥农业执法机构,乡镇派出所、交安办、安监办作用,及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着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

水上交通。加强重点水域、港口码头、“四客一危”船舶、砂石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学生放学上学和节假日期间等高峰期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坚持签单发航,严厉查处冒雾、超载和超越航线驾船等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做好防冻保温工作,防范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严格停产复工备案跟踪制度,严格化工装置开、停车制度,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库存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停产停业期间化工生产装置的维护和保养。

烟花爆竹。第四季度是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各级监管部门一定要把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格落实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扎实开展零售市场规范整顿,全力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流通等各环节安全可靠

建筑施工。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两防”措施,采取可行办法,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随着冬季用电用火用气高峰的到来,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加强消防安全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治理,确保配齐配全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加强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突发情况下人员疏散、扑救初期火灾等能力。

非煤矿山。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字经”要求,强化非煤矿山辅助加工系统和按设计开采作业专项整治,加强对已关闭矿、改扩建矿、停产整顿矿的巡查监控,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贸领域。要持续开展涉尘涉气涉电涉爆“四涉”、有限空间作业、油漆作业和火灾燃爆专项整治,抓好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薄弱的城乡结合部的事故防控。

同时,要加强特种设备、旅游、铁路、校园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扎实开展“日周月”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扎实开展“日周月”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全员全面全过程排查的要求,针对“人、机、环、管、物”等要素,根据岗位人员、班组、车间、厂长(经理)的不同职责,分别制定检查清单对表排查,严格整改。尤其是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重点、薄弱点和冬季风险隐患的排查。12月底前,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改,摸清隐患,明确等级,建立台账,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治“五定”要求实施动态管理、全程跟踪、逐条销号。

(四)严格执法和严厉追责。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意识,在12月开展集中执法活动。紧盯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三违”、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扭转“重检查、轻执法,重结果、轻过程,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问责”的观念,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有效防控减少一般事故。重点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跟踪复查力度,针对存在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坚决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绝不姑息手软。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强化行业“打非”、专业“打非”。加强群众举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措施,严厉打击矿山私挖滥采、关闭矿山偷采、矿山超层越界,道路、水上非法营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坚决端掉隐蔽的“火药桶”。对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首查必罚”原则,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日周月”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不深入走形式和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达到震慑一地、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效果,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开展“一案双查”、“三责同追”。

(五)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要继续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QQ群、短信信息平台等新媒体,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特别是针对四季度的特点,大力宣传交通、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等日常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督促企业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继续加强应急值守与管理。强化预警信息发布,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三、坚持“人到心到力到”,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和各类考核取得良好成绩

(一)确保人到心到力到。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做好人员安排,要继续保持全员上岗、严防死守的严肃紧张工作状态,做到干劲不衰、力度不减。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区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对各地各部门执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情况的督查。按照上级要求,区安委会建立一周一报工作机制,请各部门每周报送本行业领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报送要求和表册见附件),同时区安委会将以多种督查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岁末年初工作状态、企业“日周月”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三)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年终考核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迎考”有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面完成的任务要抓紧完成,各种工作资料要尽快整理完善,并在12月11日前完成“自考”,确保年终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各部门请将相关情况及附件于每周四下午17:00前通过电子件的方式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并于11月23日前报送相关具体联系人员信息(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QQ号等)。

联系人:任芸宏 58221110 58244345(传真)

邮 箱:wz012345@163.com

附件:1. 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周报表

2. 全区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周报表

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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