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省水利工程高评委申报对象共280人,其中正常申报266人,破格申报14人。经审查,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280人。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要求,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12月5日起至12月11日止,共5个工作日。
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厅人事教育处,0571—87826525;
驻厅监察室,0571—87815098。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