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安徽省2017年度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2017-12-06 13:53:0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2017年度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力 0551-62871529

附 件:安徽省2017年度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4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