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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安监站印发《2017年度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网 2017-12-06 15:01:17

衢建安监〔2017〕4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监站,集聚区建规与国土部质安处,市本级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天气干燥,极易发生火灾安全事故,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更为严峻。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新建二村新康东路8号楼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12月1日,天津市河西区城市大厦B座泰禾金尊府项目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目前,两期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已经公布,相关责任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防控工作,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通[2017]269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我站特制定《2017年度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度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衢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7年12月4日

2017年度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11·18”和“12·1”火灾事故教训,强化我市建筑工地冬春季节火灾防控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站决定在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安监站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强化监管,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坚持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相结合,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安监站成立以周林鹏主任为组长,徐峰、邬轶群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各地各项目结合年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推进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临时宿舍板材情况、生活区和办公区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易燃易爆品存放和使用情况等。

(二)健全火灾防控体系

各地各项目要以区域性火灾隐患为重点,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领导体制、“全方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零容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各地各项目要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机构、通信联络方式、可用人力物力、职责任务分工等内容。要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对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处于完整好用的状态。可用根据行业特点,在重点场所适时开展各类火灾演练,特别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的区域。

(四)开展消防培训教育

各地各项目在今冬明春期间要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生产相关知识。通过培训教育,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各单位要督促员工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冬季寒冷气候对各类消防设施设备造成破坏。

五、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2月2日前)。各地安监站、各在建项目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3日-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地安监站、各在建项目要按照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逐级联合检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我市“两节”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地安监站、各在建项目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建立台账,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又是节庆和重大活动相对集中时段,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更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各地安监站、各在建项目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深刻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因地制宜地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有效减少火灾总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安监站、各在建项目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项目的火灾防控重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细化职责任务。各地安监站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各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开展火灾防控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导问效。市安监站将采取督察指导、跟踪督办等形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不定期督导检查。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各地安监站也要及时开展督查检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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