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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做好2017年度市级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12-06 15:11:49

枣住建工字〔2017〕64号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滕州市建工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鲁建安协字〔2017〕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市级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建筑面积3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申报条件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申报项目的总包及分包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三)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施工投诉和其他事件,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四)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程安全措施费用;

(五)施工现场及工程形象进度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项考核条件的要求;

(六)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符合相关要求;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达到工具化、定型化;现场临建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制度,起重机械由持有起重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拆卸,且安装质量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相关要求。城市规划区内项目,按规定落实建筑扬尘防治措施、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及扬尘检测系统。

三、评申程序

(一)推荐上报。“枣庄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由企业自愿申报。根据属地管理和动态考核原则,各区(市)主管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初评,并以文件形式报2017年度推荐项目名单,附每个项目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项检查内容和评分、创建过程图片。推荐资料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市建管局。联系人:朱赛 ;联系电话:8665501。

(二)集中复评。2017年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复评工作,将按各区(市)推荐项目名单,采取统一复评和随机抽查复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市住建局对“枣庄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进行抽查复评,不少于总量的50%。

(三)评审要求。各区(市)要坚持择优推荐原则,认真组织好标准化工地的推荐和检查工作,确保推荐的工地达到规定的标准水平,切实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市住建局将组织复评专家,严格按照复评程序和规定,对标准化工地进行复评、公示、表彰。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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