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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7-12-07 13:58:05

各区建设局,市、区质安站,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及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绿色建筑相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局建科处联系,联系电话:0592-8123077。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

附 件 下 载:

·闽建科〔2017〕45号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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