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泉建科[2017]48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局、市场监督局(质监局)、教育局、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闽建科[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体育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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