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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启用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的通知

来源:成都建设委员会 2017-12-07 15:53:52

成建委〔2017〕722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更好适应工程管理需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4〕34号)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统一启用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新版证书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启用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市统一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打印发放新版证书。

三、新版证书样式说明

施工许可证样本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规定,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版施工许可证增设附件,可根据需要随施工许可证一并核发,与施工许可证同时使用方可有效。需核发附件的要在施工许可证备注栏注明。

新版施工许可证及申请表新增了勘察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以上单位、人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企业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四、工作要求

市建委统一印制新版证书,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领。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新办施工许可证启用的各项衔接准备,组织好本地区新版证书的核发工作。

附件:1. 新版施工许可证书样本

2. 新版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联系人:田欣及;联系电话:028-8692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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