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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转《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2-08 11:41:51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23 号)层转给你们,为扎实、高效、有序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突出脚手架、高支模、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重点,严查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

三、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监管。针对即将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及时通过信息平台、下发通知和召开部署会等多种形式告知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层层查纠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解决问题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同时要做好各类应急预案,有效落实应急通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三到位”,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附件: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7]271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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