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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2-08 13:58:14

浦建字〔2017〕78号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根据《2017年钦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钦消安〔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全面排查各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各施工单位的火灾隐患,努力实现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销案,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以黄昌平局长为组长,梁卫中副局长为副组长,雷金、王钦生、、张大兴、吴立荣等为成员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配合消防安全部门指导、组织各施工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办公室主任由雷金担任。

四、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各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具体包括:

(一)重点整治重点工程的施工工地,高层及地下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住宿人员超过20人的施工工地;

(二)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违规电焊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是否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应急照明、配备消防器材,安要求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抢通;

(四)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末采用不燃材料架设,高层建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和临时蔬通通道末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10日)各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及时采取预防整改措施。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我局对突出重点工程,突出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

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施工单位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较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

对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人员办公、员工宿舍等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治。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协调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联合督查行动;组织督查互查。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跟踪统计,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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