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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来源:佛山建设局 2017-12-11 11:53:59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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