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推动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工作,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及管理,经研究,市城建委决定于12月初开始,采用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散装水泥使用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改造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4年第5号令)
2、《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9年3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3、《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鄂建文[2015]64号)
二、检查对象
市区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三、检查内容
1、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散装水泥使用情况;
2、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改造情况;
3、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治理开展情况。
四、抽查程序
1、受检项目:由检查组从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中随机选取,抽查比例不少于10%。
2、检查组执法检查人员:由检查组从人员目录库中随机抽取,每组抽取2个。
五、检查安排
检查组组长:窦选平
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检查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检查以现场检查及资料查阅为主,各企业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2、检查工作完成后,由检查组向各企业反馈检查情况,对需要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
3、检查工作结束后,市城建委将对各地情况进行汇总,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4、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廉洁、节约、高效。
附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表
联系人:高辉
联系电话: 3443354
邮箱:634902046@qq.com
市城建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