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粤建市[2017]2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转发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_看图王.pdf
附件2:粤建市%5B2017%5D253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1)_看图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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