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发布《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发展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和推选行业发展咨询专家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 2017-12-13 11:32:50

各有关同业协会,各有关分支机构:

为充分发挥专家集体智慧,正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决定发布《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发展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成立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发展咨询专家委员会。现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就推选行业发展咨询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敢于充分发表意见。

(二)具有以下四类资历之一:

1. 曾任或现任勘察设计企业高管。

2. 曾任或现任企业发展规划或相关部门管理者。

3. 曾任或现任同业协会管理者。

4. 曾任或现任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研究水平和行业知名度,在行业改革发展以及协会工作等方面具有较丰富经验。

(四)能积极参与咨询工作,有时间保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请被推荐人填写《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发展咨询专家推荐表》(详见《办法》之附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由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或协会分支机构签署推荐意见,于2017年12月14日前报协会行业发展部。

三、请各有关同业协会、协会各有关分支机构配合做好此项工作,认真把关,每家推荐1-2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发展部侯丽娟

电 话:010-88023049 / 13426242330

邮 箱:hlj.vane@126.com

附件:《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发展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doc

附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发展咨询专家推荐表.doc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7年11月28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