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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2017-12-13 14:06:33

内建设函〔2017〕1266号

关于申报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

目计划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以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中心,围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行业竞争力,重点支持装配式建筑、智慧城市建设、BIM技术、综合管廊、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以及涉及关键技术指标提档升级的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修订。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制订、修订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充分考虑自治区自然资源条件、地理气候特点和经济技术水平,鼓励申报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以及先进技术、专利成果转化为标准项目。

(二)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应结合申报重点认真研究主要技术内容,重点说明标准立项的目的、意义、地方特色及相关工程应用情况、申报单位自身能力等内容。

(三)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性质等方面作充分论证后,以文件的形式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四)我厅已发布的标准制订、修订项目,主编单位尚未完成的项目,不再列入新计划,应加快编制进度。各盟市要突出重点,做好项目的筛选工作,并严格控制项目数量。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粟东青

联系电话:0471-696566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617室

电子信箱:zjtkcsjc@126.com

2017年12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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