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7〕530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确保岁末年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