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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随州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2-15 11:32:59

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建设局,大洪山景区管理局,委属相关单位,各建筑业(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2017年全省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7〕74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建设工程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住建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两会结束,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原则,结合火灾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建设工程各类火灾隐患,为全省、全市“两会”和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消防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对《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鄂建文〔2014〕51号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设工程执行消防强制性标准、程序情况。重点对建设工程执行消防强制性标准情况、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情况和工程竣工后消防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三)在建工程现场消防实施情况。重点核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动火审批、现场消防责任人的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办公、生活、加工、作业区域防火间距、耐火等级、器材配备情况;脚手架上安全防护用品阻燃、施工用电线路设置、易燃材料现场储存、堆放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消防设施与主体施工同步设置、消防水源保障情况;消防安全项目、企业自查、检查整改、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核查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工程建设领域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培训考核情况,监理单位对现场从业人员消防防范能力检查、督促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5日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各自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此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以在建工程为单位,施工、监理等单位为责任主体,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现场消防隐患逐一登记、强化措施全面整改,同时各企业应将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全面检查阶段(2018年1月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和火灾防控工作,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全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所列工作重点,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实责任主体施工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建立登记台帐,督促有关责任主体逐一整治销案。对重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市住建委将按照市消防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检查方式,对各地进行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全国“两会闭幕”5日内)。各地对本地区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汇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改进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2018年3月25日前报市住建委建管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市住建委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熊忠海任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天宏任副组长,委机关相关科室、委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办公室设在住建委建管科,郭新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总体要求,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和要求,层层分解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责任,逐级狠抓落实。

(二)全面检查,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突出火灾防控重点,抓住整治难点,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检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各项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切实加大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现场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消防器材不配备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落实不力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先予以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暂扣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记入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

(四)强化培训,提高技能。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以建设工程培训机构、农民工业余学校、班前讲台为平台,以企业自主教育、集中培训等形式为载体,以悬挂标语、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为内容,加强对施工人员消防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消防意识,提高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