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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通知》

来源: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2-15 16:10:36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预拌砂浆使用量不断增长,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预拌砂浆的实施办法》(浙商务联发〔2014〕137号)(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1〕32号)文件精神,市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通知》,现将全文转发,请各单位学习落实。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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