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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专家登记注册为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7-02-27 11:43:3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7号)关于整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家资源的有关精神,并按照《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6〕128号)的工作要求,要求在全省范围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管理的交易项目,其评标评审专家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因此,为加快我市现有专家资源与省专家库整合,并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提供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现组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专家登录省专家库网站登记注册为省专家库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注册人员范围

凡原已属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的专家,但目前未加入省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并符合省专家库入库条件的评标评审专家,可办理登记注册为省专家库专家的手续。

二、登记注册流程

(一)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专家请于3月30日前自行登陆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网站(http://zjk.gdzbtb.gov.cn/ ),在首页的左上角用户登录界面上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按要求注册和填写《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二)各位评标专家应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职称学历情况、工作经历和业绩情况等信息,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要求合理填报评标评审专业。专家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三)各位评标评审专家在完成网上注册登记手续后,如填写信息(登记表信息栏标注*)与在我市专家库申报时的信息作了变更的,需补充更新材料,请于4月30日前将书面变更材料证明交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出示相关原件。

三、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蔡工;电话:0769-28330672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如在网上登记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专家可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赵丛云、曾帅奇;联系电话:020-62791823、020-62791525。

附件:

1.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评标专家)(电子版)

2.《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电子版)

3.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条件

4.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电子版)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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