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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吸取“12.13”事故教训再次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2-19 13:46:31

通住建委发〔2017〕88号

关于深刻吸取“12.13”事故教训再次开展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火情火灾,尤其是“12.13”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村民自建房火灾事故,再次暴露了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清理整治不彻底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张力兵区长12月13日在全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提出的“四个压实”要求,全区各工程项目再次开展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副中心建设的责任意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把建筑工地的火灾防控提高到政治的高度去认识,用更高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去维护副中心建设的形象,确保做到不冒黑烟,决不允许出现亡人责任事故。

二、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工程项目必须深刻汲取“大兴11.18、天津12.1以及朝阳12.13”火灾教训,务必痛下决心,采取果断措施,切实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稳定。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进行全方位、全要素排查整治。各工程项目要按照陈吉宁市长关于“道理讲透、责任讲透、后果讲透”的要求,继续做好工程项目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全天候、全要素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四、迅速开展重点火灾隐患清理整治工作。要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的码放、各标段工程交接空隙区域的火灾隐患、民工宿舍的用电安全以及防水保护层的填埋和清理情况。今后原则上禁止电动车在施工现场充电,如确需充电的,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派专人看护。

五、加强宣传,多措并举,筑牢安全稳控防线。各工程项目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六、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各工程项目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隐患,积极解决问题。总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对法定工作时间段外的监管,同时要关心工人的身体健康,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各项目立即开展行动,由建设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与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带队,详细严密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检查情况与影像资料于12月18日10:00前上报至区住建委工程管理科。(电子版资料报送至邮箱:jw69544942@163.com,纸质版资料加盖各单位项目章,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住建委工程管理科103室)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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