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建设行业培训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领域岗位专业人员信息数据管理,拟启用电子证书,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岗位专业人员合格证书主要记载信息:
(一)唯一识别编码(资格号)
(二)受聘单位
(三)个人近照
(四)发证日期
(五)证书有效日期
(六)二维码(具有防伪功能)
(七)发证机关名称
(八)发证机关电子签章(具有防伪功能)
(九)档案记录(第一次取得证书的内容和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的姓名信息,以后历次补充变更修改的内容和经办人、复核人和负责人的姓名信息)
(十)其他
二、建设领域岗位专业人员合格证书编码规则
按照唯一识别编码和历次行为过程标识编码不同,具体编码详见附件。
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魏麟霁 康建平 0991-8884335
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