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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施工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莆田市建设信息网 2017-12-21 14:55:08

莆建质安〔2017〕100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施工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7〕87号)和福建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7) 7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建筑施工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莆田市建筑施工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7日

莆田市建筑施工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7〕87号)和福建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7) 7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建筑施工行业实际,现就我市建筑施工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消防安全《责任书》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今冬明春我市建筑施工行业不发生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范围

在各县区住建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进行抽查。

三、重点内容

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项目经理、施工企业等责任是否明确;(2)是否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实施监理。

2.检查可燃易燃材料管理。(1)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等的防火性能;(2)临时性用房必须提供合格证和燃烧性能等级报告;(3)不得随意堆放可燃易燃材料,可燃易燃堆场与建筑物防火间距不小于7m,与固定动火作业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防火间距不小于10m。

3.检查在建工地用火用电管理。(1)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必须有动火证方可实施,动火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施工现场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均严禁私扯乱拉电线。

4.检查在建工地临时消防设施。(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环形消防车道、消防器材;(2)临时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3)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必须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四、实施步骤

企业自查自纠、季度评价和消防检查相结合。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传达到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要指导、督促所属各参建单位按照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检查督导阶段。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要监管评价,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实行检查反馈闭环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冬春火灾特点,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监督执法,巩固成效。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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