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2-22 12:01:00

青安监〔2017〕183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及考试点: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各培训机构(考试点)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考试),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2017年度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内容,我省从12月下旬至明年1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5日。

二、检查方式

(一)各企业、考试机构、培训机构自查

(二)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专项检查

(三)省安全监管局抽查

三、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单位等。

四、检查内容

(一)对安全生产考试机构检查内容。做出考试安排,制定考试计划,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题库,建立考试档案情况;我省考试题库建设情况;考试办公和考场建设情况;考试点的基本配置;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情况等。

(二)对安全培训机构检查内容。培训机构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书面报备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情况;建立培训管理制度情况;师资配备情况;按照培训大纲,采用通用教材开展安全培训情况;建立培训档案情况;培训保障情况;教学组织及学员管理情况;培训学院考试通过率等情况。

(三)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安全培训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全员安全培训和建档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和建档情况等。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负有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州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将培训检查与年末岁初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步骤和任务分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切实推进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企业、培训机构、考试点要主动配合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的检查,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梳理全年工作,形成自查总结。省安全监管局各业务处,要将培训专项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和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加强对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培训专项检查情况的督查,抽查重点企业的培训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各考核组联络员要对照各地区、企业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开展培训执法作为考核内容,严格开展培训执法考核。

(二)要严格检查。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要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集中检查,重点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考试机构、考试点进行检查,通过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访谈、现场考核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表》(附件1),做到检查有记录、有总结。

(三)要严肃查处。对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问题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培训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要及时汇总上报查出的典型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12月底至2018年初,省安全监管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区安全监管局开展培训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抽查部分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表》复印件、本地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及电子版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请各企业将培训开展情况自查报告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请各培训机构、考试点对照检查内容将基本情况及年度自查报告连同电子版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所报材料严格按照以下五部分内容填写报送:1.各培训机构、考试点基本情况,包括法人、成立时间、主要业务范围,硬件设施,历年来开展培训、考试的总体情况。2.2017年度组织培训或考试的详细情况。3.2018年拟开展的培训(考试)计划。4.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5.培训机构或考试点有关情况表(附件2)。各培训机构同时设立考试点的要分别报送材料及表格。

以上材料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企业和培训机构按期报送,逾期不报者,将严肃通报批评。

联系人:魏小明 联系电话:6136310 6138615(传真)

邮 箱:105617481@qq.com。

附件: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表

2.培训机构或考试点有关情况表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9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