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17〕551号
西宁、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厅对《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建法〔2012〕826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办法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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