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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关于白蚁预防费执行有关事项的批复》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7-12-25 14:29:21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

现将《关于白蚁预防费执行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建计批〔2007〕16号)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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