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刘义等94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孙笑尘等21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 刘义等94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 孙笑尘等21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闽建注册〔2017〕120号附件.zip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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