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法〔2017〕10号
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站)、各市(地)住建系统归口单位、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对2017年5月31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发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73号)。我厅对清理结果中涉及我省住建系统工作职能的28件文件进行了汇总,其中保留16件,修改5件,废止7件,现将清理结果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执行。按照文件要求,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要在2018年3月31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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