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建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各建设单位、各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人保监[2017]32号)文件精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积极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缓解年底集中清欠压力,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自查、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将项目上所有参建单位列入排查名录(包括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装饰单位、市政绿化队伍等),要将本项目上所有工种及具体工人数进行统计,要对应付工资、实际支付工资、拖欠工资情况进行准确统计,并如实上报是否存在支付隐患和2018年春节前能否付清。
二、为掌握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工作进展情况,我处将于2018年1月2日至1月10日对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进行抽查,做好2018年春节前的清欠工作。
三、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隐患的应急机制,准备好应急周转金,做好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对措施,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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