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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7年度第四批桐乡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桐乡市建筑业管理处 2017-12-28 15:30:36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桐乡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7年度第四批桐乡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标化工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12月08 — 20日。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要求。

①凡在桐乡市域内的建筑(市政、装饰)工程均可申报桐乡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②在创建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突出,并经质安监督科推荐的工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评审:

①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的;

②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它事件的;

⑤在工程施工工程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因被各级建设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公示的;

⑥申报工程建设程序法定手续不齐全或竣工时间不在2017年12月20日之前的;

⑦申报工程已参加过往年市标化工地评审的;

⑧未列入创建计划,未通过考核检查的。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统一用A4纸,需提供的资料及顺序如下:

①目录

②《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③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④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注:没有参建单位的不需要提供);

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⑥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⑦起重机械,提升式脚手架(包括搭设高度超过40米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排式脚手架)等专项装拆资质(专项劳务资质)证书及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表,安装后的验收与检测报告;

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创建“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表;

⑨工程专业性较强项目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包括需经专家认证方案的论证材料);

⑩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11、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主体结顶和装饰四阶段的工程安全考核自评,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及项目完工立面照片,鼓励提供施工全过程录像资料,放映时间在5分钟以上;

12、市标化考核检查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回复;

13、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或委托市建筑安全指导小组)对申报工地按评分标准(参照JGJ59-2011执行)进行的评分表;

14、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咨询电话:0573-88621956。

桐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桐乡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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