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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2-28 15:40:00

六盘水住建通〔2017〕545号

水城县、钟山区、钟山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2017年12月22日至今,市中心城区空气持续5日出现轻度以上污染,其中:轻度污染3天,中度污染2天;12月27日为重度污染(全省全年至今未出现重度污染情况),据预测,未来3天气象条件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为加强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预警处置工作,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2月27日上午组织各相关县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响应,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结合职责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染污防治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六盘水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六盘水府办函〔2015〕108号)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中心城区轻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大气联席会议〔2017〕8号)有关规定、职责和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巡查监管,采取有力措施严控建筑施工扬尘。

二、12月27至29日,水城县、钟山区、钟山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属地各监测点附近建筑工地原则作停工处理,如因工期、投资等原因不能停工的,必须停止土石方开挖、砖石切割破碎等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并对场地内实行无死角动态洒水降尘作业(结合天气情况原则上每两小时至少洒水降尘1次)。

三、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办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即日起将对市中心城区开展全面督查,对履责不力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将严肃执纪问责。

四、12月27至29日期间,严格执行日报制度,每日16:30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支队报送当日工作开展情等。(联系人:杨宏;联系电话8322401;电子邮箱:361171595@qq.com)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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