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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撤离行为管理的补充通知

来源:铜陵市建筑工程信息网 2018-01-02 11:35:58

建管〔2017〕1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开展全市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局监管项目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下统称项目负责人)撤离管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铜陵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管〔2017〕20号文第五条内容调整为:企业申请项目负责人撤离,应向我局市场科提交书面撤离备案表,由市场科牵头会同质监站、安监站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市场科于3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发布。

二、铜陵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撤离备案表中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栏部门盖章以铜陵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代。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建工局建管〔2017〕20号文其它条款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1.铜陵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撤离备案表(新)

2.铜陵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撤离备案表(新)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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