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函〔2017〕1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禁放工作成就,依据《关于切实加强冬至期间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铜禁放办[2017]7号),现就切实加强在建建筑工程禁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会同项目部、班组,开展务工人员的专项教育,再次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清缴工作,确保各建筑工地禁放工作的切实履行。
二、强化巡查
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巡查责任,密切关注禁放区域内的各类在建工程,明确责任人,领导牵头,密切配合
三、强化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营造禁放宣传氛围,悬挂禁放横幅、设置禁放标牌等,进一步强化禁放工作宣传力度,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过“三级”教育契机,广泛宣传,及时曝光违反禁放工作要求的行为。
特此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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