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建办【2017】11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
为整顿规范襄阳建筑市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建筑业全面健康发展,按照城建委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强化项目参建各方履职尽责意识,遏制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出借挂靠、无证施工等行为,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行业稳定,全面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
二、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涵盖其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1、项目发包承包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和资质挂靠,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违规监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2、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管理班子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及履职痕迹。
3、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
问题。
核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情况自查表》(附件2,由被检查项目在检查前填写);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情况(是否按合同约定或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是否存在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兑付等问题)。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检查,市区项目检查由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检查分以下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18年1月2日至1月8日):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1月8日前上报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
2、检查阶段(2018年1月9日至1月19日):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清单提供受检资料,《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见附件1,检查分片进行。
3、整改处理阶段(2018年1月22至1月31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轻的项目要求积极整改,整改完毕不予追究;对不提供资料、不到现场、拒不配合的责任主体一律列入全市建筑市场管理“黑名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一律立案查处。
五、有关要求
各项目责任主体要密切配合,主动自查自纠,不得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各县市区检查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建筑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筑工程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引导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氛围,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建筑市场行为,保证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附件:1、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2、全省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情况自查
市城建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检查情况 |
建设单位 |
1 |
招标公告(复印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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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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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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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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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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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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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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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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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 |
9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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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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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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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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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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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全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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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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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材料设备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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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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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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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材料设备采购台帐、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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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材料设备租赁台帐、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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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自有机构设备、周转材料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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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 |
22 |
专业分包合同及备案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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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劳务分包合同及备案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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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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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25 |
监理合同及备案证、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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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监理月报、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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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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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报审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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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需提供原件。
2、对不提供有关材料者,按《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情形予以认定违法行为。
附件2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情况自查表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1、施工许可证编号工程建设地址
2、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3、施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4、监理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5、劳务分包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6、专业分包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7、资金来源开竣工时间
8、工程合同价合同备案时间
9、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工程合同履约自查情况
1、合同是否备案: 总包合同 分包(专业、劳务)合同
2、价款支付情况:
合同约定目前应付工程款(万元),已支付工程款(万元)
应付专业分包工程款(万元),已支付专业分包工程款(万元)
应付劳务款及农民工工资(万元),已支付劳务款及农民工工资(万元)
3、自查结论:
4、自查时间:
备注: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襄阳市区建筑市场行为大检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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