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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质安〔2018〕5号 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渣土管理的通知

来源: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2018-01-03 14:07:05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工地:

为提高房屋市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落实扬尘控制责任,有效做好各项措施,严防建筑渣土(土方、垃圾、废料等,下同)污染大气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现场渣土必须全覆盖。施工场地产生扬尘的物料场、裸露土、渣土等必须100%全覆盖,裸露场地应采取覆盖、绿化等措施处理,在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开式搅拌预拌砂浆,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等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凌空抛洒建筑物料和垃圾粉尘。

二、土方开挖时必须落实抑尘措施。土方作业场区必须落实100%实施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固定或移动的洒水喷淋装置,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场区进行洒水喷淋防尘。

三、场内运输时必须落实降尘措施。施工道路两旁应当配备固定或移动的洒水喷淋装置,由专人对道路进行洒水喷淋防尘,保持道路地面不起尘。

四、渣土外运时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建筑工地渣土外运前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落实以下措施:(一)工地现场必须设置对进出施工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的冲洗机、水池、高压水枪、排水沟、淤泥沉淀池等设备设施;(二)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禁止带泥上路;(三)运输车辆必须对装载的渣土全覆盖密闭,渣土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禁止物料抛洒路面;(四)必须落实渣土排放场地,禁止偷排偷运。

五、严禁施工泥浆现场排放。冲孔桩、钻孔桩等的桩基础循环泥浆要设置循环泥浆池,泥浆必须装车外运,禁止现场排放。

六、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在建工地各责任单位定期召开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专题工作会议。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日常管理中认真检查、督促、协助施工单位落实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的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施工现场建筑渣土排放管理员,负责建立进出检查台帐,管理建筑渣土的装载、运输车辆出入工地等工作。

七、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管单位要加强巡查,落实以下监管措施:(一)发现在建工地未按上述要求做好建筑渣土运输措施及落实管理工作的,要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二)巡查中发现渣土运输污染道路等违规行为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采取约谈、全市通报批评、动态扣分、诚信扣分、行政处罚等严厉措施,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将联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八、市城区拟建或在建项目工地,在施工前期或施工期拟进行渣土外运作业时,必须将拟建或在建的工程名称、拟外运的渣土数量、排放地点、渣土种类等信息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电子邮箱:yf8831572@163.com)和市安监站。

附:《建设工程渣土外运情况表》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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