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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二十二项工程“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通知

来源: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 2018-01-04 14:08:41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马鞍山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评审办法》,在施工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我处组成验评组对全市申报的25个工地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有22个工地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现决定授予上述二十二项工程“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详见附表)称号。

附件:2017年度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一览表(第二批)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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