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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7年度进西北地区江苏建筑施工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建造师的通知

来源:江苏住房驻西北办事处 2018-01-05 11:05:46

江苏进西北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开拓西部建筑市场,不断提高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西北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进一步调动各企业创优争先的积极性,经江苏省人民政府驻西北办事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度优秀施工企业、优秀企业经理和优秀建造师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评选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行政领导在评选中的双重作用,结合本企业2017年度的工作业绩和成效,对照评选条件申报、推荐。要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评选,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优秀项目经理,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促进技术创新、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促进企业2017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标准,认真对照

(一)优秀施工企业条件

1、公司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企业坚持诚信建设、依法经营,注重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在西部市场无不良记录,经济效益较好,社会信誉和知名度较高。

3、进西北四省(区)施工时间在两年以上,适应西部市场变化,积极开拓,年平均施工面积在20万m2以上,或年完成施工产值在2亿元以上。

4、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工程合格率100%,年度内获得1项市优以上工程或1个省级文明工地(或2个市级文明工地)。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监督劳务分包企业按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所属企业职工无投诉、无上访。

(二)优秀企业经理

1、在西北地区建设主管部门注册备案企业的分公司负责人连续任职满二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带头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有一定的工作成绩。

3、具有较高的企业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能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合格率100%,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等不良行为;经营层无重大经济案件和其他违法行为;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等。

4、遵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其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企业的经营开拓上锐意进取,认真履行合同、成本控制成绩突出。

5、两年内获得部、省级表彰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理优先申报,每个企业只能申报“江苏省进西北优秀企业经理”一名。

(三)优秀建造师条件

1、建造师资质等级在二级以上,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勇于开拓、成绩突出,无不良业绩记录。

2、全年在建项目总承包面积在2万m2以上、专业承包造价在800万元以上。

3、所承建的工程各项手续齐全,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并至少获市级以上文明工地。

4、项目部班子和施工队伍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所负责的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三、有关具体要求

(一)评选数量。为使评选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评选质量,各企业要必须严格把关、掌握评选条件,严格控制申报数量。

(二)填报要求。各申报企业、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将各种获奖证明复印件附后。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西北办事处(电子版发至QQ:2771016868,书面材料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69号太白新苑)。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杨建平 电话:13679220720

传真:029-88211402

附件:2017年度江苏省进西北地区建筑施工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经理和优秀建造师申报表.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西北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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