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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城乡建设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莆田市建设信息网 2018-01-05 14:16:48

莆建城〔2017〕250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城乡建设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50号精神,为加快推进2017年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研究,近期将开展城建项目专项督查,现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2017年省、市两级政府主要工作任务所涉及的项目落实情况。主要涉及文件有: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建系统2017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建综〔2017〕2号)

2.《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立项抓落实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7〕11号)

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7〕17号)

4.《关于开展2017年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通知》(莆委[2016]76号)

5.《关于2017年“双八十”开竣工项目安排的通知》(莆政综[2017]16号)

6.《关于印发《建设美丽莆田·城乡建设2017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莆美办〔2017〕7号)

7.《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7]63号)

8.《关于2017年1-9月省市政府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通报》(督查与反馈(58))

9.《关于印发分解落实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第35项内容工作方案的函》(莆建城[2017]10号)

10.《关于印发分解落实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第36项内容工作方案的函》(莆建城[2017]12号)

11.《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补充下达2017年住建领域投资工程包任务的通知》(莆建综[2017]75号)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11月25日前完成)。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要认真对照以上有关文件,积极组织开展所涉及项目自查工作,重点查找出滞后项目的原因,原因要具体,要找出针对性症结,并于11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住建局。

(二)市级督查(11月底前完成)。局属各业务主管科室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梳理本行业中列入省、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为民办实事等项目,组成督查小组对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尤其是对进度滞后项目,以及被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通报的项目,作为重点督查对象,督查情况要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城建科汇总。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今年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如实反映查找出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对照各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全年工作逐一排查,全面梳理项目进度,对滞后项目要逐一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制定应对措施。尤其是查找是否存在项目完成后发挥不了作用,或因某个项目未落实而无法发挥应有作用的项目。

(二)认真落实整改。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推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认真组织整改。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全力冲刺100天,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求,加快项目推进,攻坚克难、全力冲刺,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三)认真开展督查。局属各业务主管科室要认真组织有关督查,特别是对滞后项目要认真查找滞后原因,找出滞后症结。督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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