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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成都建设委员会 2018-01-09 10:49:59

成建委〔2018〕13号

在蓉轨道交通工程各有关单位:

2017年11月4日,我市一在建轨道交通项目发生一起汽车吊倾覆事故,为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现将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安全管控体系

轨道交通集团及各投融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控体系,定期开展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应着力构建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等重大危险点源辨识,加强过程管控。监理单位应针对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特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实施有效监理。

二、强化安全管控责任

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控。施工单位对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负总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期间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监理单位对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理工作,对涉及重大危险点源的施工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投融资单位应每季度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检查;轨道交通集团应每半年开展一次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严格安全管控流程

(一)严把方案编审关。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要求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二)严把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关。施工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对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现场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三)严把进场验收关。施工现场应加强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进场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并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场作业。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应在明显处设置《信息公示牌》(附件1),注明验收合格时间及验收责任人。

(四)严把过程使用关。各施工单位应加强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检查工作,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报《起重设备施工作业申请单》(附件2)及《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申请单》(附件3),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监理单位应严格对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状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核实后方可批准申请。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前施工单位必须填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检查单》(附件4),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盾构吊装,特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投融资单位及轨道交通集团应对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验收。

四、加强现场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作为日常安全监督巡查的重点,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零容忍、严查处”的要求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并实施企业信用信息扣分。

附件:1.起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信息公示牌

2.起重设备施工作业申请单

3.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申请单

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检查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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