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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威海建筑业网 2018-01-09 11:53:09

各区市建管处(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威办发电〔2017〕 142号)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制定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提早部署,周密安排,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建筑工程生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停工报告制度

一是要严格节前停工申请程序。对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于2018年2月14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提交书面中止施工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节日期间加班施工的,在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必须提前向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实行节前停工项目周报制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区市建管部门要对辖区工程项目停工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于每周五下午14时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市建管处施工科,信息报送表格见通知附件。

三、严格落实停工期间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要做好停工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对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机具、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生活区、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排除;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工人工资结算信息,及时结清工人工资,防止出现工资纠纷,杜绝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上访事件。二是要做好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现场封闭、电源切断、设备封停、应急值守、人员撤离等相关安全措施;停工值班人员和留守工人要注意用电、取暖安全,禁止酗酒、赌博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现场或住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三是要做好施工现场及工程周边环境保护工作,创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严格落实停工期间应急值守管理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工地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巡逻检查,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工地安全动态。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充实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有效。

五、严格落实节后复工报告制度

对节后恢复施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于复工前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复工项目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做好复工条件自查复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复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提交书面恢复施工申请报告。市建管处将在春节后组织节后复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核验复工条件。对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扬尘防控措施不落实、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严禁不检查和带问题复工。

附件: 工程项目停工信息统计表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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