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规定》,各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行动。现把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住建局
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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