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管〔2007〕243号),我站于2017年12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合肥等9市申报的“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进行了验收评审,安徽广播电视新中心等16项工程通过了验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8日- 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单位和验收评审结果持有异议,或发现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包河大道高架交口东北角安徽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209室
邮编:23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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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淑敏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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