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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宣贯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1-11 13:58:22

青招办字〔2018〕1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建法〔2012〕826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使新老《办法》平稳过渡,受住建厅委托,我办决定举办宣贯培训学习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班人员:西宁、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负责人。

二、 学习时间: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15:00-17:30。

三、学习地点:青海建设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海湖新区新华联索菲特大酒店西侧)。

四、其他有关单位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宣贯学习班,另行网络或电话通知。

五、参加宣贯学习班的同志请自行下载打印《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下载网址:http://www.qhcin.gov.cn/info/1121/20529.htm。

青海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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