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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春雷2018”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1-11 14:47:39

邵建发[2018]4号

关于印发《邵阳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春雷2018”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8”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邵市办发电〔2017〕114号)精神,我局制定了《邵阳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春雷2018”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遵照执行。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0日

邵阳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春雷2018”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个全覆盖”(领导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和“四个绝不能”(绝不能以学代干、绝不能以虚代实、绝不能以点代面、绝不能以宽代严)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将“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持续深入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市建设领域所有建筑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安全隐患与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建筑施工、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内容。

1、建设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并定期检测维护;(2)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3)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并严格安全管理;(4)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5)是否组织开展新进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和全员定期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7)是否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1)是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2)是否认真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3)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人,班子成员是否落实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4)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5)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是否按照“一单四制”规定落实责任,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6)是否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对非法违法企业是否做到关停到位、处罚到位、处理到位、向相关机关上报或移交到位;(7)是否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和事前问责。

三、具体要求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主动排查,突出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

(三)各分管领导要带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促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至少开展2次督查,每次抽查企业或建筑工地不少于3个,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每月对监管项目巡查不得少于二次,二次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0天。重点督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情况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实现全覆盖,按照方案要求,查漏补缺,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排查、管控、整治、复查验收责任,并按时上报情况信息。

(四)严格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坚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厉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隐患发现不及时、管控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一律实行事前问责。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春雷2018”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10日一1月15日)。局属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春雷2018”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氛围,召开动员会议,制订具体行动计划。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行动方案,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市局工程质量安全科。

(二)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1月15日-4月1日)。各相关单位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与排查整治,各督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各工作组要于每月1日前向局工程质量安全科报送上月行动开展情况、要对照隐患台帐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规划,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

(三)督查整改,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15日)。各相关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与经验。

五、目标任务:

(一)加强建筑市场行为方面的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依法取缔非法建筑企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二)加强施工现场、风景名胜区、游乐设备安全保证措施方面的整治,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安全防护。

(三)加强建筑实体质量监督、材料检验检测,严格验收程序。

(四)认真抓好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持证上岗率100%。

(五)确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范围内的行业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住建局“春雷2018”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建领域“春雷2018”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协调、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总结汇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大松 ,副组长:陈少红、曾德生、刘长军 ,成员:肖乐成、刘志勇、杨峰、张晓峰、伍平、唐露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科,负责上传下达和日常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本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由局财务安排专项经费,对专项整治行动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县市住建部门也要落实该项行动经费,有力保障整治行动开展。

(三)做好宣传发动。要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印刷宣传标语、层层召开会议等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种方式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认真总结考核。各县市住建部门及局属各单位要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局工程质量安全科。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并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电话:0739-5332658,QQ:19181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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