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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市〔2018〕2号 征求清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通知》(云建建〔2001〕38号)意见的通知

来源: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2018-01-11 14:58:04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云浮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云浮市建筑业协会,监理企业: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文件清理规定和工作要求,一般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我局拟对《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通知》(云建建〔2001〕38号)进行清理。

因该文件涉及我市建筑工程实行委托监理范围,影响到施工现场监管措施,请你们认真研究,根据监管实际,对照《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规模标准,提出我市实行委托监理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1月16日前通过电子公文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伍颖莉,联系电话:8838773)

附件1-2(点击下载)

1、《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通知》(云建建〔2001〕38号)

2、《云浮市法制局〈对关于咨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通知(云建建〔2001〕38号)有效性的函>的意见》(云法复〔2018〕1号)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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