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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7年度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8-01-12 11:01:40

阜建监〔2018〕5号

各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各科室、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市2017年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我市建设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阜阳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请各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县(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市局各监督人员;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及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质量、技术管理先进个人不超过45个名额,先进单位不超过20个名额。

二、评选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采取单位自评申报、县(市)工程监督机构审核、市工程质监局批准、市住建委备案的程序进行,县(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先进单位可直接申报。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程质量监督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组织初选。

三、评选要求

1.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须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 (一式二份)。所需材料应提供复印件。

2.申报表一律用A4纸,表格内容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四、申报时间

申报按自愿原则,2017年1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市工程质量监督局联系人:马坤 0558-2568310

附件:

1.阜阳市2017年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审批表

3.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审批表

4.阜阳市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8年1月11日

抄送:市住建委

附件1

阜阳市2017年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质量监督机构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各项管理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2.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认真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办事程序公开,监督档案管理规范,重视对民生工程的质量监督指导和服务,及时运用安徽省质量安全监管通系统,按规定监督检查并予以记录和信用评价。

3.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建筑节能管理,认真做好分户验收监督工作,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并妥善协调处理。

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居我市领先水平,全面完成本年度工程质量各项管理目标,积极指导创建精品工程和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成效明显,用户反映好,社会信誉高。

5.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重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创新,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

6.严格执法,行为规范,认真查处各类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7.积极落实上级和市局各项工作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

8.在各类检查和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为阜阳市争得荣誉。

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有关建设工程的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各项管理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2.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能够在岗履职,行动有布置,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效果。

3.认真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以及分户验收工作,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并积极协调处理,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群体性质量投诉。

4.全面完成本年度工程质量各项管理目标,成效明显,积极创建精品工程和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落实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居我市领先水平,用户反映好,社会信誉高。

5.积极推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创新,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

6.在各类检查和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为阜阳市争得荣誉。

7.对上级和市局布置的各项工作响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

8.本年度未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在各级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规质量行为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质量问题,未被通报批评、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

三、质量监督机构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自觉准守各项制度规定。

2.积极落实上级和市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积极响应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布置,有检查、有处理、有记录。

3.认真落实住建部等有关规定精神,及时做好监督交底,转变监督方式,强化对建设各方质量行为和影响结构安全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努力学习,能熟练掌握并运用有关建设工程的规范、规程、标准,积极钻研业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强,积极指导创建精品示范工程,工作方法得当,能够形成工作合力,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各方好评。

5.爱岗敬业,勤奋进取,正直公道,廉洁勤政,不推诿扯皮,工作责任心强,规矩意识强。

6.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动真格,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7.及时整理监督档案,积极运用质量安全监管通开展监督抽查和信用评价。

8.监督的项目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或群体质量投诉案件,本人未因工作不力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

四、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自觉准守各项制度规定。

2.积极落实上级和市局部署的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布置,有检查、有处理、有记录。

3.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切实履行质量终身责任制,能够在岗履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

4.坚持原则,发现质量问题,不隐瞒、不放过,勇于纠正,敢于顶住各种压力,及时查处,重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

5.能熟练掌握并运用有关建设工程的规范、规程、标准,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积极钻研业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运用新技术,工作有创新意识,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6.积极创建精品示范工程,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和本单位表彰以及社会的好评。

7.及时整理工程质量技术档案,认真落实见证检测,提供的资料真实可信。

8.管理的项目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或群体质量投诉案件,本年度未因质量管理工作受到通报批评和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2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先进单位审批表

单 位 名 称

 

负   责  人

 

电话

 

通 讯 地 址

 

邮编

 

拟申请何种奖励

 

主要成绩(可加附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市局科室、分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工 作 单 位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拟申请何种奖励

 

主要成绩(可加附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市局科室、分局)意见: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界首市

2(包括监督机构)

临泉县

2(包括监督机构)

阜南县

2(包括监督机构)

太和县

2

颍上县

2

开发区分局

1

颍东分局

1

颍州分局

1

颍泉分局

1

监督三科

1

市政科

2

检测机构

1

预拌混凝土企业

1

合计

19

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界首市

3

临泉县

3

阜南县

3

太和县

3

颍上县

3

颍州分局

3

开发区分局

3

颍泉分局

3

颍东分局

3

市政科

3

监督三科

3

检测机构

2

预拌混凝土企业

1

市工程质监局

8(含局所有科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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